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,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,保障道路交通有序、安全、畅通,邹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8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,现对以下设备予以公示,自公示之日起5日后,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,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,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。 附件: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邹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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